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六一”儿童节将至,首个针对童装及校服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设计、理化安全性能等做了更详尽的规定,第一次将安全技术要求及童装产品附件(纽扣、拉链、绳索等)列入强制性要求;解决当前婴童和中小学生校服突出质量安全问题,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了质量的安全防线,在保障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产品的同时,也对品牌商和生产商提出了新的挑战。
据福建检验检疫局相关专家介绍,新标准有三个显著特色:
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要求。例如,在机械安全方面,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纺织附件(如纽扣、拉链等)方面,则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在化学安全方面,新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等;另外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二是各项要求充分与国际接轨。作为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其严格程度已经等同甚至超越了发达国家标准,一旦实施,将对我国婴童纺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带来大幅提升。
三是适用范围专门针对婴童产品。新标准实施前,我国纺织产品主要适用的标准为《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该标准适用于成人、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相比之下,新标准则专门针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适用对象更加具体、界定范围更加清晰。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进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的需求逐年递增,与此同时,进口童装质量状况却不容乐观。根据质检总局2015年4月发布的《2014年度全国进出口服装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显示,口岸抽样送检的进口服装产品中,不合格率最高的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不合格率高达36%。随着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提高进口童装质量安全门槛,进一步保护国内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
对此,福建检验检疫局建议童装生产企业要及时掌握新标准要求,提早做好应对工作,从服装设计、原辅材料采购、印染等关键环节做好管控,必须达到新标准要求。童装进口商或经销商应及时和国外生产企业沟通,把好产品质量关,以免因新标实施后进口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而被迫整改、退运或销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儿童家长或消费者应关注该标准的内容及实施时间、过渡期政策等,在选购童装时应认真阅读服装标识说明,避免购买不符合相应等级或标识不规范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投诉。 |